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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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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4 16: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视屏宣讲文稿)
  
单身男女需要婚恋交友服务。明确婚恋交友服务的基础理论,宣传婚介服务机构的行业规章与专项法规、服务流程和发展前景,这对全国范围普及兴办非营利性婚恋交友服务机构,科学发展当代及未来社会的婚介服务事业,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政治意义、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一、婚介服务的基础理论
1.术语、定义和相关语词剖析
婚恋交友——指寻找以婚恋为目的的对象交朋友。
婚恋交友服务——指为寻找婚恋对象的单身男女创造社交条件和提供媒介服务。
婚介——婚介服务机构和婚姻媒介的简称——使双方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人和事物。
婚介服务机构——为单身男女创造社交条件和提供媒介服务的职业化中介组织。
婚姻媒介——以“婚姻是由谁来拿主意的”为标准,婚姻媒介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婚姻介绍”和“婚恋介绍”。“婚姻介绍”指封建包办婚姻制度下十有八九要结婚的“相亲”过程和现代社会的包办、买卖婚姻行为,主要是他人拿主意。“婚恋介绍”指介绍认识有可能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对象,包括要不要认识相对方都是当事人拿主意。
在现代社会,婚姻媒介的作用大都是“婚恋介绍”,而不是“婚姻介绍”。
不过,从严格意义上说,“婚恋介绍”这个用词并不恰当,只能当作约定俗成看待。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婚介的作用只是介绍对象促成认识——仅此而已;而婚恋则是当事人双方自由往来相互了解培养感情的过程,是不需要不可以也不可能被介绍的。
另外,多年来流行的“征婚”、“择偶”、“相亲”、“牵手”提法,“婚姻猎头”和“爱情猎头”提法,“婚姻服务”和“婚恋网站”提法,“非诚勿扰”和“包你满意”提法,“属相配对”和“星座配对”提法等,分别存在用词不规范、包办婚姻、干涉他人婚恋自由、虚假广告和封建迷信之类的问题,不用或禁用为宜。
2.婚介服务机构
伴随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传统的直奔婚姻主题的一对一的婚介服务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庞大单身群体的实际需要,代之而起的必定是职业化的婚介服务机构。
职业化的婚介服务机构,就是一个单身男女的社交平台和信息中心,其中心工作就是为单身男女的接触认识创造社交条件和提供信息服务(登记个人信息、发布基本信息和传递详实信息)。
职业化的婚介服务机构,具有本地及邻近地区单身男女的详实信息数量较大而可提供的婚恋交友面较广,服务程序简单方便省时省力,工作方法细致周到灵活多样,服务结果遵从机缘阳光透明,收费单一价格低廉公益性强的特点和优点。它比较自己盲目地到处寻找对象,他人帮助的单打一介绍对象,管窥豹斑的“征婚”广告,难得能够参与的集体交友活动,以及毁誉参半的微信/QQ交友群媒体,具有博采众长又避其短的优越性。
职业化的婚介服务机构,遵循婚恋自由原则,重视个人信息保密,执行婚介行业规章和工作规范,但不需要也不可能对登记人信息逐项进行实质审查。
3.婚介服务机构的名称
婚介服务机构的规范性名称,应该是“鹊桥中心”——既名副其实,正确表达了工作涵义;又名正言顺,同旧的媒妁职能划清了界线。
4.婚介跟婚姻当事人的关系
用哲学的观点看问题,婚介跟婚姻当事人的关系,乃是一个外因和内因的关系——婚介促成男女相识,这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男女相互中意及后来的相知相爱过程,则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曾有婚介提供帮助最终缔结了的婚姻,便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5.婚姻性质的划分
按照事物的性质主要的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辩证观点,凡是由当事人拿主意的婚姻都属于自由婚姻范畴,而不属于他人介绍婚姻——包办婚姻范畴。
他人介绍——除直奔婚姻主题的他人介绍外,包括父母、亲友、老师、同学、同事、媒人、领导和组织上的介绍对象,都只是一条“男女初次认识的途径”,而不是“确定婚姻关系的途径”,亦不是“婚姻缔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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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11: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黄山歙县鹊桥 于 2022-1-5 12:03 编辑

二、婚介行业规章和专项法规
爱尔兰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有句名言:“万事离不开方法,世界离不开秩序”。
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孟子也有一句名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秩序离不开规矩。规矩,也就是方法、制度和规则。
方法、制度和规则,它必须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总规则。
方法、制度和规则,它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不但立条文,还要讲政治——传承真善美,彰显正能量。
笔者从事婚介服务实践与研究40年,早就起草了3部婚介服务行业规章和1部婚介专项法规的推荐审议稿——《婚介服务机构章程》、《婚介服务工作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射幸合同法·婚介服务合同》,并且经历了长期的婚介服务实践的检验和语言文字上的反复修改。现将这3部规章和1部法规的各条内容分述如下:
1.婚介服务机构章程(推荐审议稿)
第一条【性质】婚介服务机构是专为单身男女登记详实信息、发布基本信息和传递相关信息的非营利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条【宗旨】运用健康、文明、多样的工作方式,方便单身者在较大的范围选择、认识意中人,随机促成有缘人相识相爱。
第三条【指导思想】遵循婚恋自由原则,宣传正确的婚恋观、道德观和人生观,宣传与恋爱、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为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服务,为推动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服务
第四条【登记人条件】登记人条件: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未婚、离异、丧偶的公民。
第五条【登记办法】填写登记表,电传本人相片、身份证照片等证明材料,交纳服务费    元。
可以通过微信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办登记手续。
第六条【工作方法】①及时给新增登记人编号注册,并将登记人的基本信息发布在店堂、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
②根据登记人的自身条件和交友要求,查阅接近般配与合适的异性登记人的档案材料。若有可能发生婚恋及婚姻关系的对象,马上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双方愿意,便可直接联系。
③男女直接联系后,如果不能发展成婚恋及婚姻关系,婚介服务机构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④联系实际情况,组织集体活动。
第七条【登记人权利】登记人可询问、查阅所中意信息的详细情况,自由选择认识对象。
第八条【登记人义务】登记人选择认识对象,须尊重相对方的交友要求和意愿。
第九条【登记人注意事项】登记人在跟对象相处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对象的真实情况和婚恋要求,并做到不索取或赠送较大数额的钱物,不发生随意同居行为。
第十条【服务期】登记1次,服务期1年。
第十一条【保密制度】登记人的详实情况,婚介服务机构不得随意泄露、外传。
第十二条【附则】登记人通过其他途径认识对象并确定婚恋关系后,要及时告诉婚介服务机构,注销登记事项。
登记人通过婚介服务机构认识对象后恋爱成婚,要向婚介服务机构反馈信息,并给合影相片1张作纪念。
2.婚介服务工作规范(推荐审议稿)
第一条【婚介服务机构的定义】凡是为单身男女创造社交条件和提供媒介服务的职业化中介组织都叫婚介服务机构。
第二条【婚介工作人员的通用称谓】婚介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称专业红娘。
第三条【专业红娘资质标准】专业红娘资质标准:热心肠,敬事业;能力强,善处事;品行好,觉悟高。
第四条【专业红娘职业信条】专业红娘的职业信条是:严谨规范(的规章制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心尽责(的服务态度)、文明健康(的方式方法)。
第五条【对专业红娘的相关要求】通过明细登记+相片等的形式,了解委托人的详实情况。通过对来人、来信、登记材料和言行表现的观察,分析登记人的素质和品质,甄别登记人自我介绍和自我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 【档案制度】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和台帐制度,做到筛选男女信息方便快捷,记录服务过程及时准确,统计工作数字清晰明了。
第七条 【对婚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要求】
①开通专业的婚介服务网站或网页,常态化进行宣传活动,并发布登记人的
基本信息。
②婚介服务机构发布登记人信息,必须真实、具体、有编号;公布相关数字,必须有台帐记录为依据;进行广告宣传,必须文明、健康、不造假。
③建立登记人微信交友群,以方便登记人之间相互选择、直接联系。
④举办集体交友活动,其必要的收费与开支相对应。
第八条 【义务服务】对特困单身女子和80岁以上单身老年人提供免费的婚恋交友信息服务。对 “黄昏恋”当事人提供免费的代书《老年再婚夫妻协议》服务。
3. 婚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推荐审议稿)
第一条【成立婚介服务机构的条件】成立婚介服务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格的工作人员,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专门的服务网站或网页。
第二条【婚介服务机构的义务】遵守《婚介服务机构章程》,执行《婚介服务工作规范》,接受婚恋交友登记人的监督。
第三条【婚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要求】婚介服务机构发布广告,必须真实、具体、文明、健康。
第四条【婚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参数】婚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月工资的二十分之一。
第五条【业务主管单位】 县一级妇联组织是当地婚介服务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婚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相关联络工作。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 县一级民政部门是当地婚介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和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县一级民政部门应当禁止当地未经登记的社会性婚介服务活动(报刊、电视发布婚恋交友广告和有关单位举办婚恋交友活动除外)。
县一级民政部门应当针对当地婚介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或取缔的处罚。
第八条【失职追责】 县一级民政部门有关公务人员对当地婚介服务机构的严重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性婚介服务活动,要承担相应的失察或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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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1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射幸合同法·婚介服务合同(推荐审议稿)
1.总则
第一条【射幸合同的概念】凡是参与主观上具猜测性但客观上具不确定性的社会活动均为机会性活动。此类活动的双方当事人为射幸合同关系。
第二条【射幸合同的定义】射幸合同指在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或报酬),另一方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尚未(或不能)确定,而有赖于(或取决于)合同订立后约定的偶然事件的发生与否。
第三条【射幸合同的法律特征和特点】射幸合同有交易对象是“幸运”或者说是“希望”、合同成立即生效、双方承受的风险不平衡、严格的适法性和最大诚信性、等价有偿的相对性等五大法律特征,有公益性和为社会服务性两大特点。
第四条【射幸合同的适用范围】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婚介服务、保险买卖、彩票买卖、期货买卖、有奖销售、金融期货、金融期权、远期外汇买卖、股票指数交易等。
另外说明一点:当前在我国法学理论上通用的射幸合同名称,有其词不达意令人费解的缺陷,应当更改成“期望合同”(碰运气、买希望、求保障)为好——不仅通俗易懂,一看便知,而且跟有偿合同所区分的另一大种类——“实定合同”提法相对应。
2.分编
婚介服务合同
    第一条【婚介服务合同的定义】婚介服务合同是婚介服务机构为单身男女登记详实信息、发布基本信息和传递相关信息,委托人支付定额报酬的合同。
第二条【婚介服务机构的报告义务】婚介服务机构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婚介服务机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退还费用,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婚介服务机构的报酬请求权】婚介服务机构实行低标准和报酬先付的收费制度。
第四条【婚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机关】婚介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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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1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
三、婚介服务机构的规范性工作流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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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5 12: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四、我国婚介服务行业的前程展望
   
1.国家制定《婚介服务行业章程》、《婚介服务工作规范》、《婚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期望合同法·婚介服务合同》。黑婚介土崩瓦解。
2.群团组织与婚介服务机构强强联合,分年龄段(20岁—35岁;30岁—55岁;50以上)举办大型婚恋交友活动(适当收费),活动后由婚介服务机构接续进行1年的免费服务。
3.在群团组织领导下,成立系统的行业组织——中国红娘协会及各省、市分会;建立行业组织的宣传阵地——开通中国红娘网及各省市分网,并出版1份《红娘》杂志。
4.建立婚介服务机构管理下的登记人专门活动园地或定期活动场所,常态化持久化的举办各种各样的非直奔婚恋主题的单身男女集体活动。
5.召开每两年一次的全国红娘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因人制宜有的放矢地开展多种多样的婚恋咨询、科普宣传、法制宣传、伦理宣传活动。
7.把培养婚介专业人才工作纳入国家的大学教育体系。要求每一位专业红娘都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与道德水准、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推进红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和职业化。
五、结  论
这应该是一个传承真善美充满正能量的具有旺盛生命力和特殊感染力的大甜蜜行业。
这应该是一项由群团组织和非营利性婚介服务机构密切联系经常合作共同建设的大民生工程。
这应该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道道地地的大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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